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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岗多措并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
发布时间: 2015-11-12         来源: 南方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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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数据显示,截至目前,龙岗区社会组织总数已达1500多个,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数量达3万余人,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百余项。龙岗区社会组织已逐步形成门类齐全、层次多样、覆盖广泛的发展格局,成为推动龙岗区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。2014年,龙岗区入选“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”,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区级政府。

  今年以来,龙岗区民政局研究制订了《2015年龙岗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申报指南》,扶持了一大批创新型发展型社会组织。日前,他们再次开启2015年社会组织优秀项目评选,确保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双提升。

  与此同时,他们还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,完成龙岗区社会组织2014年年度检查工作,其中有四家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为“不合格”。

  业界认为,龙岗通过一手抓扶持评优,一手抓监督管理,为广大社会组织树立发展“风向标”,使得社会组织发展真正贴近民生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。

  南方日报记者 陶清清

  如何扶持?

  分六大类进行扶持奖励

  近年来,龙岗区先后出台《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》和《龙岗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使用暂行办法》,从“顶层设计”上完善了社会组织扶持和激励机制。

  不少社会组织关心的是,到底该如何申请扶持、评优?记者了解到,龙岗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扶持的社会组织为两类,一是在龙岗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;二是在深圳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且服务于龙岗的社会组织(仅限申报社会组织优秀项目和微公益/公益创投项目)。

  而在具体扶持标准和数量上,又分为六大类:包括社会组织优秀项目资助类、社会组织微公益(公益创投)项目资助类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奖励类、行业协会促进行业发展奖励类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奖励类、社区基金会资助类。

  如何评优?

  树立经济社会发展“风向标”

  值得一提的是,今年社会组织优秀项目评审采用评审委员会独立运作的方式,由龙岗区民政局牵头成立社会组织优秀项目评审委员会,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委组,评委组成员从龙岗区社会组织专家库中抽取,由8名专家组成,并邀请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媒体、市民代表组成评审观察团。

  评审采用项目评定和陈述答辩相结合的综合评审方式,满分100分,其中项目评定占70%,陈述答辩占30%。“评选将共产生30-50个优秀项目,每个优秀项目最高资助15万元。”

  龙岗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结果公示无投诉后,由区民政局与项目执行单位签订资助协议,拨付首期70%项目经费,剩余30%待项目完成且评估合格后再予以拨付。项目评估不合格的剩余经费不予以拨付;项目评估不合格且执行过程中违反资助协议的,剩余经费不予以拨付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优秀项目申报,同时建议年检基本合格或列入异常名录。

  自今年7月《2015年龙岗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申报指南》发布以来,龙岗区民政局共收到社会组织申报的优秀项目102个,总预算达到了1907万元,申请专项经费资助金额为1271万元,配套资金为610万元。据悉,参加申报的102个项目中,有95个项目符合申报条件通过预初审,随后将组织现场答辩、召开现场评审会议、公示优秀项目评选结果,最终将产生30个社会组织优秀项目和20个入围项目。

  如何监管?

  2014年有四家社会组织“不合格”

  今年720日,龙岗区民政局发布公告,通过了龙岗区社会组织2014年年度检查结果,显示有4家社会组织检查结果为“不合格”。

  公告显示,该局于2015630日完成了深圳市龙岗区社会组织2014年年度检查工作,全区共有805家社会组织参加了年检,其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南某幼儿园等37家社会组织未参加年检,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智某某午托中心等9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或三年未参加年检。

  根据有关要求,“年检基本合格”、“年检不合格”的社会组织,应当进行整改,整改期限为3个月。整改期结束,社会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,登记管理机关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。对一年不接受年检的,给予警告,责令改正;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“年检不合格”的民办非企业单位,连续三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三年“年检不合格”的社会团体予以撤销登记。我局将依法对相关单位作出处理。

 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,龙岗作为一个产业大区,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,激发社会组织活力,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,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,构建法制健全、规范有序、分类指导、监督有力的社会组织管理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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